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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及灯具的布置

发布日期:2023-02-11  浏览次数:535

详情介绍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及灯具的布置。


1、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布置:

(1)可布置于消防控制室内,若没有消防控制室,则应布置在有人值班的场地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布置:

(1)可布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电气管道井、弱电间、配电间或者竖井内;

(2)若在长距离隧道使用,应布置于隧道供电点的附近;

(3)可布置于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或者竖井内。

(4)若在多层建筑内使用,可若干层设置一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3、分配电装置的布置:

(1)可布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电气管道井、配电间或者竖井内;

(2)可布置于单层多防火分区的每个防火分区配电间或者竖井内。


4、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布置:

(1)可布置于疏散走道的拐弯处;地下室的疏散楼梯间;

(2)可布置于长于20米的直行走道以及长于10米的袋型走道;

(3)若使用在人防工程,可布置于避难间、避难层以及其他的安全场所。

(4)若布置于疏散走道的侧墙上,适宜的设置高度为底边距地不超过1米 ,标志灯之间适宜的距离不超过10米.

(5)若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布置于地面,标志灯的布置间距不应超过3m.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布置:

(1)布置于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处;

(2)若使用于多层、高层建筑中,则应布置于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3)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米的房间出口。


6、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布置:

(1)应布置于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以及其前室和避难层(间);

(2)应布置于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3)应布置于观众厅,展览厅,剧院,多功能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建筑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办公大厅以及会议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应布置于寄宿制学校的宿舍、老年公寓的房间、医院的病房和监护室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

(5)应布置于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以及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区域。


本篇文章介绍了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及灯具的布置,若想了解更多关于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接线,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价格以及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配套灯具,欢迎联系上海科菲勒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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